“我......”阮枫被叶清沅的脑回路惊得有些语塞,随即摸起身上残余的伤药,借口道:“我只是想给你上药,看你累得昏睡过去不忍心叫醒你。”
“是嘛。”叶清沅迷茫地眨了眨眼,看着身上十几处划伤,伸手将药瓶接了过来,自己一边疼的呲牙一边上药。
“你后背的伤需要我帮忙吗?”
阮枫很正经的开口问道,
“不用,哪里能疼死我呢,要不是你,我也不至于遭这罪。”
她气鼓鼓的样子在阮枫眼里十分可爱,“是我不好,只是我们被困在这里,还是要想办法脱身才是,不然,只怕真要葬身狼腹了。”
由于火光震慑,狼群暂时隐匿在了黑暗里,可这里没吃没喝,自己腿又断了一条,他们坚持不了多久。
“大哥会来救我的。”叶清沅低声说道,
“大哥?你身边跟着的那个男人是你哥哥?”阮枫十分好奇,
“是我......是我未婚夫。”叶清沅迅速改口,阮枫嗤笑出声:“一个猎人,能有多大前途,你看上他什么了,长得俊?”
“你前程远大,你既然有本事为什么不自己闯出一番名堂,偏偏要去给人当随意差使的门客,便是在外面看着有气派,还不是别人眼中的奴才。”
“你懂什么。”阮枫变了脸色,声音低沉嘶哑:“我若是能走正派路子,参加科举,又何必投到他人门下。”
叶清沅只是静静听着,“不能科举?你是贱籍出身吗?”
“我娘是京城平康坊的乐妓。”阮枫垂下了眉眼,眼前浮现起了那个哀怨却多情的女子,一生都被困在了那方小小院落。
“那你父亲呢?”
“不知道,他让我娘等他回来,可能,死在外面了吧。”
叶清沅凑近了些,借着火光打量起阮枫来,往日只觉得他身形矫健,皮肤黝黑,现在细细看来,他五官立体到不像是大夏国人。
“你的眼珠,是不是深灰色的。”叶清沅讶异道,“以前只觉得你天生长得黑,可你鼻子这么高,眼珠子还发灰,你爹该不会是北戎的羌人吧。”
阮枫似是戳中了心事,开始做起了锯嘴葫芦。
叶清沅以前在定国公府时也曾经偷偷去看过家中聚会,听过北戎不少故事,第一任北戎国君元朗原本是守城墙的小兵,只是样貌英俊不输潘安,被贵族小姐一见钟情,带着嫁妆和马匹下嫁他为妻。
后来元朗果然不负众望,在一次次部落征战中不断取胜,最后统一了北戎。
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,元朗对发妻的情深意重,前半辈子所生子女全为发妻所出。
“乐籍在大夏受到歧视,处世艰难,你若是真有本事,为何不去北戎找找你爹呢,他可留下什么线索,听说那边民风彪悍,不看重出身,若是有那边的籍贯,说不定更容易能闯出一番事业呢。”
阮枫摇了摇头,颇为无奈,“我爹姓元,北戎那边不避讳皇室姓氏,元又是第一大姓,恨不得一百个人里能抓出十个姓元的,我去哪里找?”
“更何况,听我娘说,他只是一个做生意的商人,并没有什么背景,如今我已经走通了定国公的路子,只要他们那些人一句话,我就能被放出乐籍,日后被举荐为官亦有可能,前朝的辅政大臣不正是卑贱出生,照样走到了高位。”
“是呢。”叶清沅看向眼前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,他走的是定国公府的路子,注定要跟自己成为对立方,况且,她的计划里,早就把眼前的男人囊括其中了。
一时间叶清沅有些愧疚,语气也缓和了不少。
“等天亮了我就出去找人来救你,你不会有事的。”
阮枫看向叶清沅,眼里逐渐透露出欣赏:“你虽然容貌残缺,可性情坚忍,为人有胆识也有能力,你当真只甘心做个乡野大夫,嫁给猎人为妻?”
“你管得是不是太多了。”叶清沅堆积了一堆柴火,用火把点燃,嘴里回答阮枫,手却一直忙着不停歇。
“你现在的任务就是等我出去找人救你,然后捉到云岭玉蚕献给二小姐,其他的事不该管的别多管。”
阮枫:“你怎么知道我要送给国公府二小姐?”
叶清沅顿了一下,立马开口说道:“我师父云游四方,也到过京城一带行医治病,听说定国公府二小姐是皇后娘娘定下的太子侧妃,身份尊贵,云岭玉蚕这种好东西,难道不是给她用的?”
“你倒是消息灵通。”阮枫眼神犀利,但眼前困境犹在,也没有分出心思继续追问下去。
遮掩了下去,叶清沅轻舒一口气,谨慎地靠在一旁闭上了嘴。
围在火堆旁,两人轮流守夜,渐渐安静下来,叶清沅体力到达了极限,好歹睡了一个时辰恢复了些,2阮枫腿受伤严重,加上滚落时将叶清沅护在怀里,挨了不少撞击,此时浑身剧烈疼痛,随着山间气温骤降,竟然发起热来。
叶清沅瞌睡连天,头像小鸡啄米一样一点又一点,打了个激灵瞬间回过了神,她攥着火把望向阮枫,惊觉他脸上是黑面皮也遮不住的潮红,一摸,果然发起了高热,叶清沅轻轻摇晃了几下,阮枫歪着身子倒了下去。
“阮枫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