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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2章 卷起来(1 / 2)

要问甘明兰喜不喜欢吃骆驼肉。

怎么说呢?

原汁原味不经过特色处理的话。

肉质硬,是它的特色!

口味略酸,是它独有的风味!

与羊肉不相上下的骚气,也是它自带的韵味。

总结一句话:还是得相信老祖宗严选!

作为一个吃货大国,骆驼肉并未在后世作为常见肉食,还是有一定道理的。

可别说什么养殖成本高,肉贵。

几百、上千一斤的海鲜多了去了,也没少见富人们吃!

唯独这骆驼肉。

只是在固定的地方,当成了特色食物。

且在制作过程中,腌制的香料几乎都盖过了肉质的本味。

就现在常见的调味有啥?

西北的百姓们用的最多的就是,蒜、胡葱和盐!

旁人驾驭不了,但甘明兰手里有狗米草呀。

经过她用了大量的草根再经过十二个时辰的腌制处理,炭烤出来撒上孜然和椒盐还是能吃的。

她是边吃骆驼肉,边和鼠大王念叨:

“如果有驼车,每一头的平均载重量在半吨左右。打仗的时候,就可以用驼车给战场运送粮草辎重!关西今后还可以用驼车把石炭运去关内。

可惜这回把人莎车城方圆百里的骆驼都给薅秃,也就只得了这五千多头!以我对熊总兵的了解,他最少会给边城送一半回去!如此一来,除去送石炭的,各卫所再分一分,一卫还不到三百头。

大王,你算算,一卫加上军民也有几万人呢,两百来头骆驼当交通工具,是不是有些不够用?”

鼠大王要是能化成人形,它一定懂什么是职场pu。

可惜它的尚未成精。

不足十岁孩子的智商,一听主人有难,只想服其劳。

即打了包票,表示它会在勘察路线的时候,再帮她去抓些野骆驼。

以西域现在的生态环境来看,野骆驼真的不少。

不过就是野骆驼生性机警,听觉和嗅觉异常灵敏,一般都生活在偏僻荒芜,又或是条件恶劣的环境中,人类想要抓捕它们还是很有难度的。

鼠大王的能耐,不在这个为难的范畴内。

“对哦,大王,你可是一只有抓野骆驼丰富经验的鼠!”

是呀。

大王能干着呢。

撒出去一天一夜,就给抓回了一百八十三头。

甘明兰简直恨不得给大王设一个专属彩虹屁,见天就给它放一放。

“大王你真厉害!还都抓的是成年得用的大骆驼!”

“大王你是怎么办到的?这应该是从好几个族群抓来的吧?你把它们混在一起,它们不会打架抢地盘的吗?”

打,打什么架!

这些野骆驼,现在的脑子都还在嗡嗡作响。

它们的族群之前的数量,可不止这些!

犟脾气的和老弱的,已经被那个凶残的鼠类给淘汰掉了。

跑不过。

打不赢!

几次三番下来,再傻的野骆驼都知道,它们真不是这只鼠的对手!

不挣扎了。

让跟着去哪儿就去哪儿。

这一来才发现,受鼠大王硬控的岂止是它们,还有一大帮近亲臣服于它呢。

之前还有些不服气的,这会儿乖顺得要命。

看见这些野骆驼如此识时务,甘明兰又是一通猛夸。

阿土大王的尾巴,被主人持续输出的彩虹屁吹得差点就翘上了天。

甘明兰的表情实在是太明显了。

就连她胯下的野马马王都感受到了她的偏爱。

受了鼠大王的启发,一向不爱主动揽活儿的野马马王竟然也卷了起来。

你一只鼠,还能跑得过本马?

且,这片草原它熟呀!

野马马王决定去附近的某片山谷,找找它的同类去。

成天混迹于胡马群,它都快忘记自己是一匹野马了。

它家马群里的十四匹公马,去年春天都没找到可以交配的同类母马。

这样下去,明年春天之前它们就得离开现在的主人了。

马王虽然挺喜欢在外面野的。

但它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马。

外面哪里有草场,能不限量随时吃到无上美味草。

马王常年有甘明兰的异能梳理,脑子也是越来越灵性了。

它这一卷,甘明兰两天后在收获了两百多匹野骆驼的同时,又收获了六十二匹成年母马。

她对着马王竖起了大拇指:“还得是你,不出马则已,一出马就给你兄弟们都娶上了媳妇儿。”

可能是这些母马尚未发情,它们对马王不算太热情,远远的跟着,观察着。

甘明兰为了马驹子的繁殖大业,使出了狗米草、胡萝卜加苹果的勾搭**。

全都是最新鲜的。

就这么一个只能啃草皮果腹的冬季,摆出这些食物一副任吃的态度。

母马们一吃一个香迷糊。

连着吃了三天,母马们甚至对甘明兰这个饲主的态度,都比野马马王还要亲昵。

把她给得意的。

得意的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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