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玉灵小说>女生耽美>释怀 第一章 赴约巧遇> 奇遇奇缘(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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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遇奇缘(四)(3 / 5)

候着百官上朝。

在这两天里他请自己的妹妹和水、陆两元帅拟定了一份统军治国的纲领和法律法规,还有文武百官的品级和升迁制度。他今天特别兴奋,虽然坐在象征至高无上的龙椅上的时间并不怎么长,但在他看来就感觉渡过了慢慢长夜一样。五更一过,百官终于蜂拥而至。

今天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,怎么会迟到呢!百官们按例三呼万岁后分三班站立,皇帝亲切地说声:众卿家辛苦了,就令殿前执事宣读圣旨。

赵衡也很有自知之明,知道自己这个皇帝是怎么一回事,虽然被拥立为帝,但他还是勤勉自律以兴邦复国为己任,明确不用太监、不再纳妃妾,不以权力地位谋私利。宣读了皇帝的自律文告后,就令殿前执事官颁布继位后的大宋律例总章,另外还特别设立了军法律例和民法律例。

殿前执事官一声尊旨后就郎声唱读;奉天承运皇帝诏日:1,大宋律例总章;第一款:军职人等不论职位高低贵贱有欺凌黎民百姓者轻则惩戒20军棍后革去军职,发配军役营劳役,悔过良好者免罪返回原部。

第二款:军职官、兵□□有夫之妇处以杖杀、□□有夫之妇处以腰斩、长期□□并霸占有夫之妇处以凌迟。相互均未婚配又都达律例婚配年龄通奸的,如女方家人不追究,男方押往军役营劳役三年,如未获女方家人卸免罪责的秋后问斩。

第三款:军人不得强买强卖老百姓物品,军人帮助老百姓做事不得收取报酬、军人有无偿帮助老百姓农耕的义务,民众有从军御敌为国献身的责任和为国出力的义务。凡民众自原从军的、一人(男女均可)从军可免去一男丁的税负。非现役军人的女性18岁以上未婚按男丁一半缴纳税项,20岁以上未婚配按男丁全额缴纳税项直至其出嫁。徐此之外、女子不需缴纳国税。

第四款:军人与民众通婚,如均为本地人的,按地方律例婚配年龄。

第五款;......第六款.....,等等,不一一陈列。

2,军人律例:第一款;军队实行自愿从军制度,在自愿的前题下不限年龄不分男女,只要有意愿表达能力。也就是说;七八岁的小孩想从军或父母自愿送其从军的都可以。

第二款;军队实行四年义务制,从军五年后自动变更为职业制。报酬根据职位高低和从军年限按月支付,有克扣军响、贪污军需者斩。

第三款;军人必须听从号令、舍身报国、贪生怕死贻误战机者斩。

第四款;军队内部婚配年龄:男30岁、女22岁,采用群体集中按各自意愿择偶,以营为单位每年将所部适年男女上报礼部,礼部负责每年组织一次择偶联欢会。

择偶细则:(1)适龄女子人手持一条五彩围巾在会场中央歌舞以展现自我,(2)适龄男子手持标有年龄、职务、藉贯等个人资料的牌子围站在会场前面。(3)女子看上了谁就把五彩围巾挂在谁的脖子上。(4)如果该男子不接受,可将围巾礼貌地送回给该女子。(5)择偶必须在双方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完成。(6)为彰显公平;四品官以上的官员不得参与联欢择偶。

第五款;四品以上已达婚配年龄未嫁取的军职官员,可在军中选择其心仪的对象为配偶,只要对方愿意不受年龄限制,但对方必须要有表达意愿的能力。

第六款;军职人员无论职位高低贵贱,自国法新律例公布之日以后所形成的婚姻必须是一夫一妻制,如果原来已婚配,但两地分居后失去联系不知配偶死活的,也可按相关律例自由择偶。

第七款;.....。第八款;.....。等等不一一陈列。

3,民法律例;第一款:大宋民众享有房屋土地的权利,民众有开垦土地的权利,所开垦的土地所有权归开垦人所有。

第二款;军属有优先获得由军队开垦的土地所有权的权利,该土地头三年的收获与军队五五分成,三年后所有收获归该军属所有。

第三款;暗偷明盗者,一旦证据确凿、初犯,五鞭刑和面壁诲过三天。再犯,八鞭刑和游街视众三天。屡犯,拾军棍后压往军役营三年劳役。

第四款;未经允许善入他人居室、未经允许善自窃取他人财物、在不属于自己的场地拿取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据为己有的、均属鼠窃狗偷行为,凡被抓获:除退还失主财物外,并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处以二两至二拾两白银的处罚。

第五款;凡明火执仗、拦路抢劫、没有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判打20军棍后压往军役营劳役五年。如果对人身造成伤害的,首恶游街示众后仗毙。

第六款;大宋子民实行男女平等,男女均可从军、从政。

第七款;男子婚配年龄不得小于18岁、女子不得小于13岁。女子在18岁之前和已出嫁或出嫁后丧偶的不需缴纳国税。

第八款;新律例鼓励寡妇再婚,凡单身男子取丧偶寡妇为妻的,其婚后所生子女官府负担一半抚养费,如果该寡妇是军、烈属、其两人所生子女抚养费由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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