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你喜欢他吗?”
我喜欢的是你啊,笨蛋。
于泱泱不置可否:“要说不喜欢那肯定是假的,她这么帅,又这么优秀,不仅会下厨,还很会游泳,歌唱得也好,家里还很有钱……”
“那!他有我高吗?”
啊!中万钧这该死的胜负欲。
于泱泱突然懵逼:“???”这什么鬼问题?
“哦~中万钧,你吃醋了~”她本想打趣一下中万钧,却没想到对方的脸莫名地有些发红,瞬间扭头:“哪有。”
“test,test。”一个话筒的声音打断了两人的谈话,只见营帐外头,操场中央的舞台上,水兰渊坐在红色塑料椅上,抱着一把不知从哪里来的吉他,拿着话筒看向终极一班的小吃摊。
“泱泱妹妹在吗?”
这家伙真是会破坏气氛!
于泱泱和中万钧难得地想到一块去了。
他们两个一道走出营帐,舞台的周围也渐渐聚起人群,看着故事发生。
不得不说,水兰渊天生属于舞台。舞台上的她,总是闪闪发光,给人带来力量:“今天是我和泱泱妹妹相识十五周年纪念,那年的我们,还是个孩子,十五年的相伴,是你给了我无与伦比的力量。所以,葛格为你写了一首歌,名为《海阔天空》。”
吉他的琴声从她的指尖流出,海妖的歌声通过麦克风在整个芭拉高中响起,蛊惑人心。她看着她,深情款款,就差没有亲亲抱抱举高高。
一曲终了,正当众人还沉浸在她的歌声中,水兰渊使出了终极大招:“于泱泱!我喜欢你!做我的女朋友吧!”
虽然帅哥告白奥特曼的场景有些难以言喻,只是众人被音乐所感动,喊着:“答应他!答应他!”
要不是他们两个事前串通过,于泱泱可能真的就要被感动了。她惹着将要翻出头盖骨的白眼,正欲上台,却被中万钧一把抓住。
他的手很温暖,也传递出他坚定的决心:“我反对!”
“哦吼?!”众人看热闹不嫌事大,忙给中万钧让出一条道。
“上钩了。”水兰渊心中暗喜,只是面色不动,一把将于泱泱抓了过来,“我与泱泱自小穿着一条开裆裤长大,你算哪棵小白菜?凭什么反对?!”
什么是喜欢呢?就是人群中,一眼就能看到的你;就是无论做什么,都明媚可爱的你;还有异性接近时,惹不住妒忌的我。那样的我,是那样地卑微、丑陋,却止不住,我想靠近你的心。
什么是喜欢呢?我只觉得现在的你,真的好耀眼,让我忍不住想靠近你。
“如果再次睁开眼,我还能记得我对你的感觉,我们就在一起吧。”突然,这句话连同一段记忆从他的脑海里蹦了出来,是那片花海,是那个他付出承诺的夜晚。
“准男友,我以她准男友的身份命令你,远离她。”
他说这句话的时候,铿锵有力,他终于不再逃避,肯直视着于泱泱的眼睛,似乎在捍卫一件价值连城的宝藏,那件属于他的宝藏。
人生总有一刻,总有那么一句话,听了让人五味杂陈。这些日子的酸甜苦辣,就如同电影一般,在眼前浮现。那是她苦苦追寻的少年,用着最含蓄的话语,在告诉她:“我喜欢你。”
“我允许你转正了!”
水兰渊放开于泱泱的手,看着她奔向他,留下了老父亲般的泪水。
......
......
......
【小番外】
当然,当天晚上,水兰渊恢复女装,震惊全校。在被粉丝包围之前,水兰渊甩下了一把演唱会门票,悄悄溜了。
当晚台北小巨蛋,终极一班同学:疯狂!
现场十万人:疯狂!
只剩下被骗的中万钧和尴尬癌晚期的于泱泱相视一笑:“钧钧,你听我解释~~~”